財務自由(FIRE)之定期壽險

(圖片取自 PEXELS 網站)

從入社會工作開始接觸保險,不外乎買基本的意外、醫療及終身壽險等,甚至還有儲蓄險的人情保單,最後是經濟無法付擔而解約儲蓄保單;直到姐姐出生後,我才開始認真檢視保險的核心價值。

網路有不少文章討論定期壽險及終身壽險的優缺點,定期及終身壽險我都有,終身是在我 26 歲時買的,保額應是 30 萬吧(現在還是一樣的保額)!定期是在我 30 歲時買的,我非專業人仕,僅是針對自己的目標及需求,說明為何會買”定期壽險”。

30 歲是我人生中很重要的一年,很多新的人生體驗,姐姐出生、到外商公司、成為一家之主、存款數字從 0 開始,上述都是大大小小的體驗及壓力。幾乎我所接觸的保險經理人都會說”保險是保障家中的經濟支柱“;所以,針對那時的幾家保險經理人,提出了以下幾點需求:
1. 目標:
保障家中的經濟支柱,當我身故或失能時,為家人提供保障。
2. 保障期限:姐姐在 23 歲之前;亦即是說,
當我身故或失能時,家人不用擔心姐姐生活或教育費用的支出,直到她 23 歲。
3. 保障金額:1350 萬元,可逐年提領。1350 萬元,是把通膨及從姐姐出生後的所有開銷都算進去,其中包含大學及出國念研究所的費用。

最後,以我個人的理解,當時僅有保XX提出符合上述需求的規劃,即:當我在姐姐 X 歲時身故或失能無法工作,提領保費 Y 如下,
1. 姐姐 1 歲,逐年提領保費 60 萬,22 年,計 1320 萬元。
2. 
姐姐 2 歲,逐年提領保費 60 萬,21 年,計 1260 萬元。
3. 
姐姐 3 歲,逐年提領保費 60 萬,20 年,計 1200 萬元。

..............
我記得到期滿最後幾年(亦即是姐姐大學、研究所時期),
當我身故或失能時,為家人提供保障至少也有 500 萬左右,不是 0 哦!沒錯!這就是我要的,每年保費繳 2 萬多,但可提供家人滿滿的保障,當我身故或失能無法工作時。

弟弟出生後,又比照辦理,再買這張保險經理人所說的“很少人買的保單”,同間保險公司的會說,”公司沒主推這張“、”這張沒人在買“、”第一次看到這張“、“我沒有客戶買這張”,而其他間保險公司的會說,”你為什麼會買這張“、”這張很少見耶“、”這張保障夠嗎“等等。或許有人會問,那期滿了怎麼辦?
1. 在姐弟倆到 23 歲前,我應適當理財規劃而累績資產,期滿後若身故或失能,不須擔心家人的保障。
2. 在姐弟倆到 23 歲前,我應要建立被動金流的模式(第N桶金),期滿後若身故或失能,不須擔心家人的保障。
3. 姐弟倆 23 歲後(期滿),應當經濟獨立,無需在我/保單保障之下。
4. 
姐弟倆 23 歲後(期滿),我應不是家中的經濟支柱,應不須要此保單保障。

對我來說,我不在乎每年支付的保費日後會不會領回,只在乎當狀況發生,家人的保障夠不夠!這不就是保險的核心價值嗎!

想知道退休後的財務狀況嗎?來試算看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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